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91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195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4-12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1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思路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为实现交通运输系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厅安委会负责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厅安委办承担该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省公路局要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厅运管局要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厅航运局要对全省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厅质监站要对全省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的责任目标进行细化、量化、深化,分解到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交通运输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交通运输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3、强化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工作。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本行业、本单位的奖惩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对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控制好的单位、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监管不严格而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企业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1、公路安全设施方面。加强公路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特别是山区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日常养护以及重要时段的路政巡查和路况监控。加大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继续安排实施好公路安保工程,特别是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工作力度。重点完善陡坡、急弯、临水沿江、傍山险路、悬崖凌空等危险路段路侧设置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护拦等安全设施。同时,重视做好养护施工维修路段的保畅方案和临时标志设置,确保有效提示和引导驾驶员安全通过施工路段或提前分流,不断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
2、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开展客运车辆挂靠清理 “回头望”工作,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和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开展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与许可业务紧密挂钩。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推进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公路网管理平台体系、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系统和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监控系统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员、超速、超限和疲劳驾驶及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3、水上交通方面。切实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加快推进水上应急搜救中心建设,建立水上交通应急搜救协调机制,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砂石运输船、客渡船超载及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行为。
4、交通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强化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程安全管理标准。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加大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力度,重点防止坍塌、高处坠落和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推广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系统。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基础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企业不具备资质和人员证照不全、施工许可手续不完善、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未按要求提取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等行为。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重点强化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以及长大隧道、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安保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始终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二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机制,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普查,启动风险源数据库建设,对本行业的隐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按照“月统计、季发布、年考核”和“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建立隐患排查跟踪督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整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的要及时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双基”建设
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制定“双基”建设活动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建设目标。要积极组织下属单位开展“双基”建设活动自查互查和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双基”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杜绝作风飘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敷衍了事、靠运气等不良工作作风,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加大“双基”建设投入力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各领域中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投入,切实改善基层安全管理条件,加强技术装备建设,配备安全检查必需的设备。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依法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加快安全生产制度修订。加强各类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
4、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研判和预警预防,制定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演练,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安全教育。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以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宣传培训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并要将安全宣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到车船,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的特点,大力普及安全知识。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好转的有效载体。各单位必须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事故多发易发问题,全过程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使之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注意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年”活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厅安委会办。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厅安委办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并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推荐。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